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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教学做合一”的理论指导综合实践活动
作者:吴新,徐英   发表日期:2005/05/11 19:07:41   浏览:544


    随着新课程的实施,综合实践活动正式成为学生的一门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是,综合实践活动课没有教材。这无疑给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带来了巨大的空间。
    一、“教”要有效
    陶行知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先生的责任不在教,而在教学生学。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时,教师的主要职责是引导、组织、管理与评价。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能力强不强,很重要的一点是教师平时的指导是否有效。我认为,教师可从以下两方面加强引导、点拨。
    1、指导学生开发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资源。课程资源是具有课程潜能的、决定课程目标有效达成的社会资源系统,失去这个资源系统,课程也将失去活力。课程资源开发是课程开发的重要前提,只有对课程资源进行开发,才能发挥课程资源的教育价值,课程要素才能进入课程。教师可从这几个渠道引导学生获取资源:(1)时事动态。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都可以成为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最佳资源。(2)地域文化。综合实践的选题极为广泛,也极具个性化。不同地区可以开展不同的活动,使活动具有乡土的气息,充溢浓郁的地方特色。(3)自然景观。丰富多彩的真实的自然世界为综合实践活动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
    2、关注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综合实践活动是针对长期以来单一的学科教育局限性而设计的一门面向学生生活的实践性课程,其基本目的是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来学习,在实践中自主地提出问题,运用已有的知识和经验来尝试问题解决,获得丰富的经验,体验问题解决的基本方法,发展实践能力和良好的情感态度及个性。从这个意义上讲,综合实践活动的过程就是目标,儿童经历了完整的活动过程,一系列的目标和价值伴随着活动过程的展开得以生成。教师的主要作用就在于指导学生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的全过程。(1)与学生合作制定主题及方案。教师的指导需要以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需要为前提。指导不等于规定,不等于统一要求。活动过程中,从活动主题的提出,活动方案的确定,教师应与学生协商来决定,教师不能包办代替学生的活动、硬性规定学生活动主题和活动过程,而忽视学生主体地位的表现。(2)传授方法。由于受知识水平及年龄的限制,学生在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时,肯定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有时不知道怎样开展活动。这时,教师及时“授之以渔”,进行活动方法的指导。
    二、“做”为中心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作为一种实践性课程,要求学生以“做”为中心,这里的“做”是学生的“做”,学生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主体,学生通过实践获得发展。正如古人所讲“绝知此事要躬行”。
    1、创设“做”的机会。中国的小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家长们只要子女的学习成绩好,什么事也不要孩子做。在这样的环境下,培养出来的孩子将来即使是分数的佼佼者,但连最基本的生存能力也没有,又怎能立足社会,贡献社会呢?所以,教师应给学生一点实践的机会,多寻找一些实践的场所,多创设一些实践的时间和空间,让他们锻炼自己那双白白嫩嫩的手。这里的机会是每个学生的机会,综合实践活动中,不能让少数尖子生充斥其中,而要让每个学生都有用武的地方,要引导每个学生去实践,去体验,去感悟。
    2、在“做”中练兵。事实表明,能力要经过反复的历练才能形成。纸上谈兵是不能帮助学生形成技能。正如陶行知所讲“事怎样做,就须怎样学。譬如游泳要在水里游,学游泳,就须在水里学。若不下水,只管在岸上读游泳的书籍,做游泳的动作,纵然学了一世,到了下水的时候,还是要沉下去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实践的内容非常丰富,包括生活实践、社会实践、劳动技术实践、科学实践等。实践既可在教室、校园内进行,也可在社区、社会上进行。学生亲历实践才能够面对生活世界的各种现实问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主动地去探索、发现、体验、交往,获得解决现实问题的真实经验,从而培养能力。